园地属于耕地还是林地

随便看看 匿名者2个月前 (05-18) 0 3

对于园地属于耕地还是林地的问题本站进行了全面拓展解释,天成小编还发布了更多相关的问题文章,不妨多多看看。

园地是什么土地类型?

园地不属于耕地,也不属于林地,属于农用地。在土地规划的分类中,园地是属于农用地的一种土地,是农用地的二级分类,园地又可以细分为三个三级规划分类,分别为果园、茶园和其他园地。

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植物,覆盖度在0.5以上的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以上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特别注意,苗圃是固定的林木育苗地,属于林地而非园地。)

在土地规划分类中,园地属于农用地的一种,在规划分类中,是农用地的二级分类,与之同级别的农用地还有耕地、林地等。园地又可以细分为三个三级规划分类,分别是果园、茶园和其他园地。

园地的相关发展现状

根据国家颁布的《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的规定,园地由国土部门确权发证,经营期限30年,而新发展的果园还属于林地,由林业部门确权发证,经营期限70年。

但对于已区划界定的林地被开发种植果树这类情况,也就是新发展的果园,林业部门当仁不让,继续维持林地监管,国土部门也不会再行调查界定为园地,这也是两个部门之间的一种默契吧。所以说,林地新发展的果园依旧是林地。

园地是国土部门的土地分类名称,泛指果园、茶园、菜园以及种植其他经济作物的农用旱地、坡耕地等,国土部门根据历次土地清查资料绘制有土地资源分布图,即俗称的土地“一张图”,而园地是土地资源清查对象之一,自然会被清绘上图。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园地

林地是否属于或者耕地?农用地的范围是哪些?

林地并不属于耕地,林地属农用地的一种。

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等。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1、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小于1.0m、北方宽度小于2.0m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二级分类为水田、水浇地、旱地。

2、林地是森林的载体,是森林物质生产和生态服务的源泉,是森林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法》规定,林地是指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在进行经济效益评估时主要是对各类型林地面积及其价值进行评估。

扩展资料:

林地分类:

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

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

农用地范围: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包括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可调整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晒谷场等)。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土地管理法

林地和耕地,如何界定?比如苹果园,算林地还是耕地?

苹果园当然林地。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小于1.0m、北方宽度小于2.0m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二级分类为水田、水浇地、旱地。

林地,是指成片的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覆盖的土地;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防护林等各种林木的成林、幼林和苗圃等所占用的土地。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

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

园地属于耕地还是林地?园地、耕地、林地三者的区分是什么?

一般农业用地和耕地是两个平行的土地类别。一般农业用地包括农村道路、沟渠、池塘水面、林地、花园等,而耕地包括灌溉地、旱地、水田三种,二者不交叉。土壤部门的标识不能统一。甚至还有争议。林业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没有就资源统计标准达成一致,两个机构独立工作建立自己的数据库,这将导致林地调查数据不一致。我国法律法规在林地类型划分过程中会存在一些冲突。

不同的法律法规对林地概念有不同的定义。在林地保持的过程中,一些部门会受到利益的驱动,对林地的错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一些行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许多部门将林地资源作为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因此,经常会出现一些行业抢地,林业发展空间的林业挤压问题。目前,国家职业征集管理信息系统审批申请表和登记表中存在一些内容重叠或概念模糊的问题。

例如,一些既包含“森林类别”,又以“类别”作为森林类型框的原则,这可能会导致森林类型概念、分类、误导,特别是对于审批特别容易导致参与林地审核的工作人员出现丢失,很难准确定义林地的类型。这进一步影响了林地资源征用审计和审批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我国现行的林地征收占用审批制度,长期采用国家和省级审批制度,临时占用林地实行国家、省、市、县三级审批制度。

在基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临时占用除特殊用途森林以外的其他资源。因此,他们审批林地的权力较小,没有审批林地的权利。但是,由于我国长期用于建设林地的财产不仅会涉及临时占用林地,更多的是长期使用性质,应属于审计范围,而且大部分建设、城市或周边往往位于交通路线将位于河流两侧,这些地方属于生态公益林区范围,更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审批手续。因此,一些项目业主担心林地代理的复杂程序,



快来帮我回答一下吧!

取消评论你是访客,请填写下个人信息吧

暂时还没有回答,开始 写第一个答案吧